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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园新村小区当前的直接管理部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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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3 07: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小区需要装充电桩,我们不知道要不要申请,向什么部门申请?故打电话咨询了广州12345服务中心,问:我们计划在雅园新村第十栋楼下停车库安装充电桩,请问需不需要申请?向哪个部门申请?得到的答复如下(服务中心形成文字答复,发到了我个人的12345注册账号里,直接复制):
  部门回复时间:2022-08-08 11:32:13
  您的事项经由【白云区政府】办理完毕
  办理情况:市民求助的钟落潭大岭路10号充电柜问题,上址属金竹公司管理,已将市民诉求告知金竹公司管理人员,按照政策要求安装充电柜需要向区相关部门进行上报,请市民耐心等待,后续具体事宜已确认由金竹公司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  下面是我的在本帖的解释:
  我们第十栋现在不是金竹在管理,所以我在选择是否满意的时候选择不满意,系统提示哪个方面不满意,其中有一选项是“回复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我选择了该项。
  结果广州12345再次答复:
  部门回复时间:2022-08-11 17:57:26
  您的事项经由【白云区政府】办理完毕
  办理情况:市民求助的钟落潭大岭路10号充电柜问题,上址属金竹公司管理,已将市民诉求告知金竹公司管理人员,按照政策要求安装充电柜需要向区相关部门进行上报,请市民耐心等待,后续具体事宜已确认由金竹公司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不存在回复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我在本帖的评述:
  显然,将物业服务公司当作基层管理机构已经是根深蒂固的了,《民法典》出来后,基层办事人员还没有按照法规改过来。难怪这两年的政府文件中这么强调要给各地的物业管理公司重新定位,他们是服务公司,不能承担基层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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