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发展通常有一个过程,起先总是由个别人发起,然后扩大到几个人,再逐步壮大,最终才形成触及刑法的黑社会团伙。
黑恶势力的发展总是和争夺势力范围、排除竞争对手、确立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维护非法权威的活动有关。他们通常或真或假地宣称自己在政府内有后台,宣传某某官员是自己的老乡,“我找他办事很容易”。在民众法律意识薄弱的地方甚至宣称自己就是政府的属下部门,是政府的派出机构等。
他们这些人通常以横蛮、凶恶的态度来对待小区住户,总喜欢采用造谣、诽谤、侮辱、恐吓、威胁等手段。利用团伙势力和影响,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然后进行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 他们总是喜欢滋扰、哄闹、聚众等其他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非暴力手段。 这些人通常和黄赌毒头有关联,不少的黑势力形成的初期总喜欢开赌场。
黑恶势力在社区的发展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因素和条件。内部通常既有恶人的存在,也有和社区住户软弱怕事有关,这些群众总是抱着息事宁人,退让的态度,造成恶人得寸进尺。再有就是外部力量的介入,像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这些公司为了获得对该社区的管理控制权,他们总是与社区内部的恶势力相互勾结。目前在城乡黑恶势力组织中,社会闲散人员以及一些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社会边缘人占了很大比例。许多民众连基本的生活需求都不能完全得到满足。所以,不少人为了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饥不择食,穷不择路”,走上了违法谋财甚至犯罪的道路。
防止黑恶势力的形成,政府除了进行广泛持久的法制宣传,动员群众团结起来对付黑恶势力,还要尽量的帮助文化素质薄弱的人群得到更多的培训,帮助他们就业。
参考: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主要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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